哪类人群属于医疗救助对象?三类救助对象:发生高额医疗费用,家庭年收入扣除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后,人均不超过当地1.5倍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财产条件的重病患者(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救助政策:项目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备注一类救助对象0100%不设置年度最高救助限额门诊、住院医疗费用救助以及倾斜救助等各类救助支出共用一个年度救助限额二类救助对象2600元70%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8万元三类救助对象6400元60%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5万元
目前仅副级干部及具有高级职称的可以申请办理贷款期限延长。
可以登录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http://zwfw.mohrss.gov.cn/)并注册,在“就业创业”板块的“跨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专栏进行查询。目前,该平台支持档案基础信息数据已被上传平台的流动人员在线查询存档情况。或者致电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查询,机构联系方式可在上述平台查询。
线上办理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等办理的“自助备案”,可在上述渠道自助办理取消备案。此外,各地支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线取消异地备案,以北京为例,可登录“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我要办”,选择“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取消申报”,点击查询,核实您要取消的异地就医备案信息,点击“提交”即可。线下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如需取消异地备案,可由本人或委托人到参保区经办机构进行办理。
没有过节费。目前针对年满90-99周岁的老年人可享受高龄补贴,每人每月发放200元;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300元。各县市区卫健局负责高龄补贴的发放以及申报审核工作。
收养对象条件:有三种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作为被收养的对象: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1、无子女;收养社会福利机构弃婴、儿童,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办理。收养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并加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章的,反映收养人年龄、婚姻、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经济、身体、道德品行)等情况证明。
补贴标准为:年满70-7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年满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年满90-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300元。各县市区卫健局负责高龄补贴的发放以及申报审核工作。
发生家庭矛盾可以找当地的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调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八条,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委员三至九人组成,设主任一人,必要时,可以设副主任若干人。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居住的地区应当有人数较少民族的成员。
各县(市、区)救助管理站24小时热线:渭南市救助管理站0913-2931266华州区救助管理站0913-47323180913-4731857华阴市救助管理站0913-4350165潼关县救助管理站0913-33053150913-3305316澄城县救助管理站0913-6756015合阳县救助管理站0913-5521738白水县救助管理站0913-6155820大荔县救助管理站0913-32617110913-3222148蒲城县救助管理站0913-7219623富平县救助管理站0913-8210031
农村低保实施的分类施保,一档448元,二档336元,三档224元。对于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在分类施保的基础上再增加30%。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具体政策标准可致电12345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