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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渭南市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方案的公示

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函》(办函保字〔2025〕260号)和省林业局《关于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后续工作的通知》(陕林护字〔2025〕505号)要求,现将我市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方案公示如下:

一、保留的自然保护地

自然保护区(3处):陕西韩城黄龙山褐马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陕西省大鲵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陕西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沙漠公园(1处):陕西大荔国家级沙漠公园;森林公园(7处):陕西省少华山国家级森林公园、陕西武帝山国家级森林公园、陕西省石鼓山森林公园、陕西省桥峪森林公园、陕西省方山森林公园、富平县金粟山森林公园、陕西华山森林公园;湿地公园(6处):陕西潼关黄河国家级湿地公园、陕西大荔朝邑国家级湿地公园、陕西徐水河国家级湿地公园、陕西蒲城卤阳湖国家级湿地公园、陕西蒲城洛河国家级湿地公园、陕西富平石川河国家级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3处):华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洽川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黄河龙门-司马迁祠墓风景名胜区。

二、归并的自然保护地

陕西澽水国家级湿地公园归并入黄河龙门-司马迁祠墓风景名胜区。

三、撤销的自然保护地

陕西临渭沋河国家级湿地公园、陕西省蓄滞洪区国家级湿地公园(原陕西华州少华湖国家湿地公园)、陕西华阴太华湖国家级湿地公园、陕西白水林皋湖国家级湿地公园。

四、“天窗”回填情况

全市共回填国家下发永农占比超90%的“天窗”图斑数量为150处,面积为333.97公顷,涉及韩城市、华州区、合阳县。

按照上述方案进一步整合优化后,全市自然保护地共20处,面积共129561.78公顷。

公示期自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8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林业局进行反馈。

联系电话:0913-8183209/0913-8183210

联系邮箱:wnlzk@163.com

附件:渭南市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后名录

渭南市林业局

2025年10月21日

附件

渭南市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后名录

序号

类型

保护地名称

级别

1

自然保护区

3处

陕西韩城黄龙山褐马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国家级

2

陕西省大鲵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

省级

3

陕西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

省级

4

沙漠公园

1处

陕西大荔国家级沙漠公园

国家级

5

森林公园

7处

陕西省少华山国家级森林公园

国家级

6

陕西武帝山国家级森林公园

国家级

7

陕西省石鼓山森林公园

省级

8

陕西省桥峪森林公园

省级

9

陕西省方山森林公园

省级

10

富平县金粟山森林公园

省级

11

陕西华山森林公园

省级

12

湿地公园

6处

陕西潼关黄河国家级湿地公园

国家级

13

陕西大荔朝邑国家级湿地公园

国家级

14

陕西徐水河国家级湿地公园

国家级

15

陕西蒲城卤阳湖国家级湿地公园

国家级

16

陕西蒲城洛河国家级湿地公园

国家级

17

陕西富平石川河国家级湿地公园

国家级

18

风景名胜区

3处

华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国家级

19

洽川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国家级

20

黄河龙门-司马迁祠墓风景名胜区

省级